藥物過敏,也叫藥物變態反應,是一類不正常的免疫反應,常表現為皮膚潮紅,發癢,心悸,皮疹,呼吸困難,嚴重者會出現休克或死亡。
藥物熱 由藥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稱為藥物熱,常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藥物熱與一般感染性發熱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藥,發熱可在用藥後10天左右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藥,則由於人體已被致敏,發熱可迅速發生。藥物熱一般是持續高熱,達39攝氏度甚至40攝氏度以上。應用各種退熱措施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藥物,即使不採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
藥物疹 一般緊跟藥物熱發生,也可先於藥物熱發生。皮疹可有多種形態,如麻疹樣,猩紅熱樣,濕疹樣,蕁麻疹樣,紫癜樣,皰疹樣等。
血清病樣反應 血清病通常在首次應用血清製劑約10天發生,表現為發熱,淋巴結腫大, 關節腫痛,肝脾腫大等。
全身性損害 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性損害,如過敏性休克等。血液系統損害表現為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等。呼吸系損害表現為鼻炎,哮喘,肺泡炎等。消化系損害表現為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肝損害表現為黃疸,膽汁淤積,肝壞死等。腎損害表現為血尿,蛋白尿,腎功能衰竭等。神經系統損害表現為偏頭痛,癲癇,腦炎等。
青黴素是過敏反應發生率最高的藥物,人群中對該藥過敏者高達1%-10%,因藥物過敏死亡的病例中約75%為青黴素所致。
青黴素過敏反應表現多種多樣,大致分為四大類型
Ⅰ型,速發過敏型,表現為蕁麻疹,過敏性休克等。
Ⅱ型,細胞毒型,表現為溶血性貧血。
Ⅲ型,免疫複合物型,表現為血清病樣反應。
Ⅳ型,遲髮型,表現為接觸性皮炎。
如懷疑發生藥物過敏,首先要去醫院就診,醫生通常會要求病人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藥物,並酌情採用瀉劑,利尿劑等加強排泄,以促進體內藥物的排出,並根據病情選用適合的抗過敏藥物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