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的泡沫不是越多越好,反而可能損傷牙周組織,有害口腔衛生健康。第四軍醫大學口腔醫學院近日完成的一項研究顯示,牙膏中常用的能產生泡沫的去垢成分十二烷基酸鈉(SDS)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害。而我國牙膏生產的相關技術標準尚未對這一成分進行規範。因此,專家建議,應當對牙膏,尤其是兒童牙膏制定並強制推行安全標準。
SDS是目前廣泛用於牙膏中的發泡劑成分,具有去垢作用。著名口腔內科學專家第四軍醫大學口腔醫學院史俊南教授等人進行的研究顯示,SDS濃度小於0.0025%,會影響牙周膜細胞生長;濃度達0.01%時,細胞活性會明顯降低。濃度大於0.01%,細胞會全部死亡。牙周膜細胞是牙周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牙周組織的發育及再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具有趨化,黏附,增殖,生物合成,形成骨或牙骨質等礦化組織的能力。其損傷會影響整個牙齒系統的健康。而國內牙膏中的SDS含量一般為0.3%―0.5%,遠遠超出安全值。
記者查閱了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佈的牙膏生產技術標準(GB8372―2001)後發現,該標準對牙膏的泡沫量做了規定,但對產生泡沫的去垢成分SDS沒有明確規定。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副教授陳紅說,這一發現對於牙膏,尤其是兒童牙膏提出了新要求。兒童使用牙膏時,容易漱口不淨或誤吞,因此其安全性應該更高。
史俊南教授說,西方國家的牙膏很少使用發泡劑成分,而且對牙膏生產有嚴格的認證標準,要求企業提供安全性毒理試驗報告。因此,我國應儘快完善牙膏安全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對牙膏組成物質進行安全性毒理試驗,嚴格限定有害成分的含量。